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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3月16日星期二

实名 实名制
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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于 10-3-6 通过 It Talks--魏武挥的博客 作者:魏武挥

实名和实名制是两回事。实名属于私人权利,我愿意用真实的姓名进行网络信息发布,这是我的权利。我也可以放弃这个权利,使用"张三"、"李四"或者随便一个什么代号。

实名制属于公权性质,带有强迫意味。实名制要求每个人都必须实名,实名变成了一个人的法定义务,而不是权利。

愿意使用实名的人(包括我在内),有各种各样的动机。而不愿意使用实名的人,也有各种各样的动机。伟大领袖毛泽东还有过使用"二十八画生"的时候。

私权变成义务,那就是用法律的规定要求你:放弃自由。

匿名究竟是什么?

其实"没有名称"是不存在的,"张三"是一种存在,所以张三其实不是魏武挥的匿名,而是魏武挥的笔名。

笔名用多了,就变成一种公认的"姓名"(其实就是个代号),比如鲁迅就是个笔名。世人知道鲁迅的,比知道"周树人"的多。

但鲁迅绝对不是周树人的唯一笔名,事实上,周树人使用的笔名很多,有人专门考证研究鲁迅的笔名,据说有161个之多。

所以,推动实名制,就是要取消网络笔名。大家统统用真实姓名。如果放在没有互联网时代的数十年前,鲁迅是不可以存在的。

有人说,这个社会如果路上都是蒙面走路的人,那岂不是乱了套了。

那是当然乱了套了。如果法律规定每个人都必须蒙面走路,那大概现在只有中东地区的女子才会有这种法律(教义)了。

但是,如果反过来,法律规定每个人走路都不得蒙面,这种法律,是不是可以说是:荒唐?

公民应该有蒙面走路的自由,只是出于各种动机,在大部分情况下,人们不会那样做。

换句话说,社会的习俗,造成了大部分人不会蒙面走路,但是,这只是每个人保留了蒙面走路的权利而已。

有人说,如果你说的话是负责任的(或者言出有据的),为什么不敢实名说话?

这种论调很危险。

相似的论调是:如果你家里没有毒品,为什么不敢让我进去找一找?

鼓吹实名制就是鼓吹公权力扩张:连你用什么名谓发表言论这种私人性质的事,都需要公权力干预。

鼓吹实名制和要求"政府开办网吧 社会网吧统统关闭"的本质是一样的,都要求公权力进入私人领域。

我不能断定大家都实名了,言论就不自由了——这个还缺乏足够让人信服的证据。

但我可以断定,这是公权力向私人领域的一次侵入。

而这种侵入,是当下社会所有人都必须保持警惕的。

请牢牢记住很多年前的一句名言:

风可以进 雨可以进 国王不能进

这里的国王,并非指代真正的国王,而是:公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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